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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垃圾分类房

更新时间:2024-06-15

描述:

新疆垃圾分类房的设置要求

  大部分的小区都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房,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。应在住宅(区)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,其面积不宜小于6m2,且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m,外部与道路相连。

  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。宜清洁材料,并配置给排水设施。国家规范设计标准要求,垃圾转运站应采用封闭式设施,力求垃圾存放和转运不外露,并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应小于5米。建议购买房屋时,远离小区内的垃圾房,否则未来可能会受其影响。